(2017年4月7日,香港)自今年3月8日至今,已发生多宗与竹棚架高空作业或其他高空作业相关的严重意外,建造业议会深表关注。为加强对使用竹棚架的工友及公众人士的安全保障,建造业议会与政府相关部门及业界持份者于3月14日进行会议,讨论可行的方案以减少相关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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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的人士包括发展局、屋宇署、劳工处、香港房屋委员会、香港棚业商会、香港中小型棚业协进会、港九搭棚同敬工会、香港地产建设商会、香港建筑师学会、香港建造业总工会、香港建造业分包商联会、香港建筑业承建商联会、香港职业安全健康联会、职业安全健康局、香港机电业工会联合会,以及建造业议会的代表。
在竹棚架上进行高处工作,如偶一不慎,将有机会对使用竹棚架的工友及在附近的公众人士构成危险,甚至引发严重/ 致命的意外事故。为此,建造业议会(议会)草拟《安全提示第001/17号─ 竹棚架上的工作安全》(安全提示),鼓励及提示承建商、雇主、安全从业员、分判商及工友切实执行以下建议:
作为承建商及雇主:
- 提供安全出入通道及工作平台─ 承建商和雇主按《建筑地盘(安全)规例》附表3提供安全及稳固的出入通道及工作平台,同时在竹棚架的不同高度提供斜栅并妥为保养,以防止物料堕下伤及途人。
- 进行针对性风险评估─ 委任合资格人士进行针对性风险评估,找出所有与工作相关的潜在危害;及制定符合相关工作的安全施工方案及程序,并订明相关的安全措施。
- 提供所需的培训及监督─ 除了向使用竹棚架的工友/雇员提供所需的安全资料、指导及训練外,亦要制定及实施有效的监督及管理制度,以确保安全措施得以落实执行。
- 提供防堕系统─ 如果提供工作平台不属合理地切实可行,必须安装合适的防堕系统,向使用棚架的工友/雇员提供适当的安全吊带。同时,承建商/雇主须采取适当步骤,确保相关工友/雇员正确地使用防堕系统及安全吊带。
作为安全从业员:
- 就高处工作进行针对性的风险评估、提供安全训练予相关人士及工友、制定和实施有效的主动性视察计划及参考由职业安全健康局出版的《建造业高处工作安全须知》,制定合适的查核清单。
作为分判商:
- 按总承建商的指示及要求,在竹棚架上妥善铺设工作平台及底护板及维持其处于安全状况才可安排工友/雇员进行工作。
- 建立及严格执行监管制度,以确保工作平台及底护板妥善铺设,确保工友/雇员妥善及正确使用工作平台。
作为需要在竹棚架上工作的人士:
- 切勿使用不合安全规格或未有妥善搭建的竹棚架/工作平台工作,不可擅自更改、扩建、拆卸竹棚架的构件。
- 如发现棚架损坏,或对棚架的安全情况存有怀疑的情况下,应立即离开竹棚架及通知总承建商进行跟进。
- 在棚架上工作,须遵守承建商订明的棚架负载量,切勿超载;
- 所有临时存放在棚架工作平台上的物料及工具必须稳妥,防止出现下堕的危害。
- 如须使用防堕系统及安全吊带,必须在工作期间从安全地点开始把身上的安全吊带持续系于适当和稳固的系稳点、独立救生绳或防堕系统上,直至工作完毕返回安全地点后才可解下安全吊带。
- 配戴符合标准及有下颔带的安全帽。建造业议会执行总监张孝威先生补充:「承建商及雇主除应严格遵守竹棚架安全管理守则,更应参考上述安全提示,采取最适当及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每个工序均安全地进行,以保障需要在竹棚架上工作的人士及工友安全。」
香港建造业总工会理事长周联侨先生强调:「工会呼吁需要在竹棚架上工作的工友,不可擅自更改竹棚架的构件、时刻使用安全带及须持续系于适当和稳固的系稳点上。如发现棚架有损坏,应立即离开竹棚架,以保障自身及其他工友的安全。」
建造业议会建造安全专责委员会主席冯宜萱女士表示:「建造业议会、劳工处及职业安全健康局过往已就竹棚架工作及高空工作的安全事宜出版了多份守则、指引、须知及安全提示。就最近发生的多宗意外,建造业议会已即时回应,与建造业不同持份者会面,商讨改善安全方案。议会将以往的相关资料重新整合出版《安全提示-竹棚架上的工作安全》 ,以提升承建商、雇主、分判商、合资格人士及竹棚工友等的安全意识。」
上述安全提示可于建造业议会网页下载:
http://www.cic.hk/cic_data/pdf/about_cic/publications/chi/alert/SA-CSY-001-17-C.pdf